(接水盤、排水組件以及除濕機的制作方法)
本發明涉及接水盤技術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接水盤、排水組件以及除濕機。
背景技術:
除濕機在使用時需要排出內部收集到的冷凝水。目前除濕機一般有水箱排水、連續排水和水泵排水三種排水方式。其中連續排水是通過排水管與除濕機的內部連通,以將機器內部的冷凝水排到水溝、下水道等地方。除濕機在采用連續排水方式時,單位時間內的排水量比較小,冷凝水無法占滿排水管。這會造成外部的有害氣體沿著排水管路進入除濕機然后進入室內,從而對人體健康產生不良影響。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提供一種接水盤、排水組件以及除濕機,以解決現有技術中的有害氣體容易進入室內的問題。
根據本發明的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接水盤,該接水盤包括:盤體,具有排水通道以及位于排水通道兩端的入口和出口;防氣體回流結構,設置在排水通道內,防氣體回流結構用于防止氣體由出口向入口流動。
進一步地,排水通道包括溢流段,溢流段形成防氣體回流結構。
進一步地,排水通道包括順次連通的第一通道、第二通道以及第三通道,第二通道的軸線與第一通道的軸線以及第三通道的軸線均不重合,且第二通道的軸線的高度均低于第一通道的軸線的高度以及第三通道的軸線的高度,接水盤還包括隔板,隔板位于第二通道內,且隔板的第一端與第二通道的頂部連接,隔板的第二端向第二通道的底部延伸,隔板的第二端低于第一通道的底部以及第三通道的底部,隔板以及第二通道形成溢流段。
進一步地,第一通道的軸線與第三通道的軸線重合。
進一步地,隔板與排水通道為一體成型結構。
進一步地,接水盤還包括:防蟲網,設置在排水通道內。
進一步地,防蟲網位于防氣體回流結構內。
根據本發明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種排水組件,包括接水盤,其中,接水盤為上述提供的接水盤。
進一步地,排水組件還包括:排水管,與接水盤的出口連通。
進一步地,排水組件還包括:水箱,與接水盤的出口對應設置。
根據本發明的又一方面,提供了一種除濕機,包括排水組件,其中,排水組件為上述提供的排水組件。
應用本發明的技術方案,通過在接水盤的排水通道內設置防氣體回流結構,可以在保證液體由經排水通道排出的同時,使外部的氣體不能通過排水通道進入接水盤,從而能夠有效防止氣體回流。將該接水盤應用于室內需要排水的設備中,由于設置有防氣體回流結構,可有效防止室外的有害氣體通過接水盤進入室內,從而能夠保持室內環境的衛生,進而保護人體的健康。
附圖說明
構成本申請的一部分的說明書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發明的進一步理解,本發明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發明,并不構成對本發明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圖1示出了本發明提供的接水盤的剖視圖;
圖2示出了本發明提供的接水盤的外部視圖;
圖3示出了圖1中隔板和防蟲網的結構示意圖;
圖4示出了本發明提供的除濕機的內部結構示意圖;
圖5示出了本發明提供的除濕機的結構示意圖。
其中,上述附圖包括以下附圖標記:
10、盤體;11、排水通道;11a、第一通道;11b、第二通道;11c、第三通道;12、入口;13、出口;20、隔板;30、防蟲網;40、排水管;50、水箱。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以下對至少一個示例性實施例的描述實際上僅僅是說明性的,決不作為對本發明及其應用或使用的任何限制。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如圖1和圖2所示,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一種接水盤,該接水盤包括盤體10和防氣體回流結構。其中,盤體10具有排水通道11以及位于排水通道11兩端的入口12和出口13。盤體10用于收集液體,收集到的液體可以從入口12進入排水通道11,然后流經排水通道11,再從出口13排出。防氣體回流結構設置在排水通道11內,防氣體回流結構用于防止氣體由出口13向入口12流動。
應用本實施例的技術方案,通過在接水盤的排水通道11內設置防氣體回流結構,可以使液體從入口12進入排水通道11然后從出口13排出,并且使外部的氣體不能通過排水通道11,從而能夠有效防止氣體回流。該接水盤可設置在除濕機、空調器或其他需要排水的設備中,尤其適用于設置在室內的設備中。將該接水盤應用于室內需要排水的設備中,由于設置有防氣體回流結構,可有效防止室外的有害氣體通過接水盤進入室內,從而能夠保持室內環境的衛生,進而保護人體的健康。而且,此接水盤可直接設置在除濕機、空調器或其他設備的內部,不需要額外的固定裝置就能保證結構的強度,可靠性高,從而使設備整體占用的空間小并且便于移動。
具體地,在本實施例中,排水通道11包括溢流段,該溢流段形成防氣體回流結構。通過在排水通道11內設置溢流段,需要排出的液體在從入口12進入排水通道11后,先儲存在溢流段內,當溢流段內裝滿液體之后,液體再從出口13流出。如此設置可通過存儲在溢流段內的液體阻隔進入排水通道11的氣體,從而使液體可以從排水通道11排出,而氣體不能從排水通道11進入。將防氣體回流結構設置為溢流段,以簡單的結構實現了防止氣體回流。此種設置方式結構簡單,從而能夠降低接水盤的制造成本。
進一步地,排水通道11包括順次連通的第一通道11a、第二通道11b以及第三通道11c。其中,第二通道11b的軸線與第一通道11a的軸線以及第三通道11c的軸線均不重合,且第二通道11b的軸線的高度均低于第一通道11a的軸線的高度以及第三通道11c的軸線的高度。并且,接水盤還包括隔板20,隔板20位于第二通道11b內,且隔板20的第一端與第二通道11b的頂部連接,隔板20的第二端向第二通道11b的底部延伸,隔板20的第二端低于第一通道11a的底部以及第三通道11c的底部,隔板20以及第二通道11b形成溢流段。通過將第二通道11b的軸線的高度設置為均低于第一通道11a的軸線的高度以及第三通道11c的軸線的高度,可以將進入排水通道11的液體存儲在高度低的第二通道11b內。排水通道11的入口12與第一通道11a連通,排水通道11的出口13與第三通道11c連通。接水盤在排水時,第一通道11a和第三通道11c通常不能充滿液體,因此空腔內會有氣體進入。通過將隔板20的第一端與第二通道11b的頂部連接,隔板20的第二端向第二通道11b的底部延伸,并且隔板20的第二端低于第一通道11a的底部以及第三通道11c的底部,能夠使隔板20伸入第二通道11b存儲的液體中。如圖3所示,隔板20的第一端與第二通道11b的頂部連接,隔板20的左右兩側面與第二通道11b的內壁相抵接,隔板20的第二端向第二通道11b的底部延伸。隔板20與第二通道11b形成溢流段,兩者共同作用將隔板20兩側的氣體阻隔,使第三通道11c內的氣體不能進入第一通道11a內。此種結構能夠有效防止室外的有害氣體通過接水盤進入室內,從而保護用戶的健康。
接水盤內的排水通道11還可以設置為u型管結構。即,將u型管結構的左右兩部分分別作為第一通道11a和第三通道11c,將u型管結構的高度較低的中間部分作為第二通道11b。這樣,第二通道11b內可以存儲液體,從而阻隔第二通道11b左右兩側的氣體,同樣可以起到防止氣體回流的作用。
在本實施例中,第一通道11a的軸線與第三通道11c的軸線重合,這樣能夠便于排水通道11的加工。而且,第一通道11a、第二通道11b以及第三通道11c的頂部高度相同,同樣便于排水通道11的加工。當然,可以將三者的頂部設置為不同的高度,也可以將第一通道11a的軸線與第三通道11c的軸線設置為不重合。例如,可以將第三通道11c的軸線的高度設置為低于第一通道11a的軸線的高度。這樣可以使液體在自身重力的作用下自行從第一通道11a流向第三通道11c,并且可以防止液體從第三通道11c回流進第一通道11a。
為了便于接水盤的制造,可以將隔板20與排水通道11設置為一體成型結構。該接水盤可以采用塑料材質制作,將隔板20與排水通道11設置為一體成型結構,便可以通過一套模具制作出接水盤。如此設置可以降低接水盤是制造成本、提高生產效率并且提高結構的強度。當然,也可將隔板20和排水通道11分體設置,隔板20可通過螺釘、膠等固定在排水通道11內。
進一步地,接水盤還包括防蟲網30,防蟲網30設置在排水通道11內。室外的蚊蟲等小生物有可能通過接水盤的排水通道11進入室內,這同樣會對人體健康產生不利影響。即使在排水通道11內設置有防氣體回流結構,一些小生物也有可能通過防氣體回流結構進入室內。通過在排水通道11內設置防蟲網30,可有效防止小生物進入室內。這樣,通過在接水盤的排水通道11內設置防氣體回流結構和防蟲網30,既能防止有害氣體進入室內,又能防止有害小生物進入室內,從而起到了雙重防護作用,能夠進一步地保護用戶的健康。
在本實施例中,防蟲網30位于防氣體回流結構內。防蟲網30上具有多個小孔,這些小孔在能夠讓液體通過的同時,阻止小生物通過。具體地,防蟲網30設置在排水通道11的第二通道11b內。如圖1和圖3所示,防蟲網30的一端與隔板20靠近第二通道11b的底部的一端連接,防蟲網30的其他側面與第二通道11b的內壁相抵接。這樣,隔板20與防蟲網30就將第二通道11b的內部空腔分成了兩部分。即使小生物能夠從出口13進入第二通道11b靠近第三通道11c的空腔部分,也不能通過防蟲網30,從而起到防止小生物進入的效果。防蟲網30與隔板20可以分別單獨加工然后連接在一起,兩者也可以設置為一體成型結構。當然,防蟲網30也可以單獨設置在第一通道11a內或第三通道11c內,而不用與隔板20連接,同樣能夠起到防蟲效果。
如圖4和圖5所示,本發明的另一實施例提供一種排水組件,該排水組件包括接水盤,其中,接水盤為上述實施例提供的接水盤。通過使用該排水組件,由于在接水盤的排水通道11內設置有防氣體回流結構,可以使液體能夠從排水通道11排出的同時,使外部的氣體不能通過排水通道11,從而能夠有效防止氣體回流。將該排水組件應用于室內排水,由于設置有防氣體回流結構,可有效防止室外的有害氣體通過排水組件進入室內,從而能夠保持室內環境的衛生,進而保護用戶的健康。
進一步地,排水組件還包括排水管40,排水管40與接水盤的出口13連通。通過設置排水管40,能夠延長排水管路的長度,以將水排出到合適的位置。排水管40可以設置為軟管,以便于延伸到需要的排水位置。排水組件可以設置在室內,將排水管40的一端與接水盤的出口13連通,將排水管40的另一端延伸到室外,便可將室內的水排出到室外。而且,通過設置排水管40可以使排水組件實現連續排水。
而且,排水組件還包括水箱50,水箱50與接水盤的出口13對應設置。水箱50設置在接水盤的下方,并且水箱50的接水口與接水盤的出口13對應。這樣接水盤的出口13可以選擇不與排水管40連通,從出口13中排出的水直接流入水箱50中。使用水箱50時,可以不使用外接的排水管40。水箱50可以移動,當水箱50裝滿水后,接水盤停止排水,并將水箱50內的水倒出,然后將水箱50放回原位置就可繼續用接水盤排水。通過設置水箱50,可以采用非連續的排水方式排水。
本發明的又一實施例提供一種除濕機,該除濕機包括排水組件,其中,排水組件為上述實施例提供的排水組件。應用本實施例的技術方案,通過在除濕機的接水盤內設置防氣體回流結構,可以使除濕機內的冷凝水從排水通道11排出到室外,并且使室外的氣體不能通過排水通道11進入室內,從而防止氣體回流。通過使用該除濕機,可有效防止室外的有害氣體通過接水盤進入室內,從而能夠保持室內環境的衛生,進而保護用戶的健康。而且,防氣體回流結構設置在除濕機的內部,不需要額外的固定裝置就能保證結構的強度,可靠性高,從而使除濕機整體占用的空間小并且便于移動,使得裝置整體輕巧方便。
此外,該除濕機還包括殼體、風道部件和兩器部件,并且風道部件與兩器部件對應設置,接水盤位于兩器部件的下方。其中,風道部件用于抽取室內的空氣。被抽取的空氣經過兩器部件,空氣中的水分凝結成水滴,冷凝的水滴進入接水盤收集在一起,然后冷凝水通過排水通道11排出。
需要注意的是,這里所使用的術語僅是為了描述具體實施方式,而非意圖限制根據本申請的示例性實施方式。如在這里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外明確指出,否則單數形式也意圖包括復數形式,此外,還應當理解的是,當在本說明書中使用術語“包含”和/或“包括”時,其指明存在特征、步驟、操作、器件、組件和/或它們的組合。
除非另外具體說明,否則在這些實施例中闡述的部件和步驟的相對布置、數字表達式和數值不限制本發明的范圍。同時,應當明白,為了便于描述,附圖中所示出的各個部分的尺寸并不是按照實際的比例關系繪制的。對于相關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已知的技術、方法和設備可能不作詳細討論,但在適當情況下,所述技術、方法和設備應當被視為授權說明書的一部分。在這里示出和討論的所有示例中,任何具體值應被解釋為僅僅是示例性的,而不是作為限制。因此,示例性實施例的其它示例可以具有不同的值。應注意到:相似的標號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圖中表示類似項,因此,一旦某一項在一個附圖中被定義,則在隨后的附圖中不需要對其進行進一步討論。
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方位詞如“前、后、上、下、左、右”、“橫向、豎向、垂直、水平”和“頂、底”等所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通常是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明和簡化描述,在未作相反說明的情況下,這些方位詞并不指示和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或者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保護范圍的限制;方位詞“內、外”是指相對于各部件本身的輪廓的內外。
為了便于描述,在這里可以使用空間相對術語,如“在……之上”、“在……上方”、“在……上表面”、“上面的”等,用來描述如在圖中所示的一個器件或特征與其他器件或特征的空間位置關系。應當理解的是,空間相對術語旨在包含除了器件在圖中所描述的方位之外的在使用或操作中的不同方位。例如,如果附圖中的器件被倒置,則描述為“在其他器件或構造上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構造之上”的器件之后將被定位為“在其他器件或構造下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構造之下”。因而,示例性術語“在……上方”可以包括“在……上方”和“在……下方”兩種方位。該器件也可以其他不同方式定位(旋轉90度或處于其他方位),并且對這里所使用的空間相對描述作出相應解釋。
此外,需要說明的是,使用“第一”、“第二”等詞語來限定零部件,僅僅是為了便于對相應零部件進行區別,如沒有另行聲明,上述詞語并沒有特殊含義,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保護范圍的限制。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發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發明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