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新型數控加熱式中央空調出風口除濕裝置的制作方法)
本實用新型涉及中央空調技術領域,具體是一種新型數控加熱式中央空調出風口除濕裝置。
背景技術:
中央空調系統由冷熱源系統和空氣調節系統組成。是由一臺主機通過風道過風或冷熱水管接多個末端的方式來控制不同的房間以達到室內空氣調節目的的空調。制冷系統為空氣調節系統提供所需冷量,用以抵消室內環境的冷負荷;制熱系統為空氣調節系統提供用以抵消室內環境熱負荷的熱量。制冷系統是中央空調系統至關重要的部分,其采用種類、運行方式、結構形式等直接影響了中央空調系統在運行中的經濟性、高效性、合理性。中央空調是由一臺主機通過風道過風或冷熱水管接多個末端的方式來控制不同的房間以達到室內空氣調節目的的空調。采用風管送風方式,用一臺主機即可控制多個不同房間并且可引入新風,有效改善室內空氣的質量,預防空調病的發生。家用中央空調的最突出特點是產生舒適的居住環境,其次從審美觀點和最佳空間利用上考慮,使用家用中央空調使室內裝飾更靈活,更容易實現各種裝飾效果,即使您不喜歡原來的裝飾,重新裝修,原來的中央空調系統稍微改變即可與新的裝修和諧一致。因此稱家用中央空調為一步到位、永不落后的選擇。
現有的中央空調出風口技術存在以下問題:現有的出風口,會在出風口邊緣形成大量凝結水,造成出風口使用壽命大大縮短,因嚴重影響壞境衛生,更甚至造成地面濕滑影響人身安全,在大商場、醫院等場所,凝結水更是給清潔工帶來了極大的工作量。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新型數控加熱式中央空調出風口除濕裝置,以解決現有技術中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新型數控加熱式中央空調出風口除濕裝置,包括出風口、伴熱帶、繼電器、控制面板和濕度傳感器,所述出風口內側安裝有出風網,所述出風網外側安裝有伴熱帶,所述伴熱帶外側通過導線電性連接有繼電器,所述繼電器一側安裝有控制面板,所述控制面板內部安裝有電子芯片,所述出風口內側安裝有濕度傳感器,所述繼電器和濕度傳感器均與電子芯片電性連接。
優選的,所述伴熱帶采用220V伴熱帶。
優選的,所述電子芯片采用ARM處理器。
優選的,所述出風網采用鋁合金材料制成。
優選的,所述伴熱帶的寬度為30mm-60mm。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通過將伴熱帶和濕度傳感器整合在產品內側邊緣,伴熱帶聯接繼電器,繼電器聯接控制面板,濕度傳感器聯接控制面板,控制面板內電子芯片通過濕度傳感器反饋的濕度信號來命令繼電器的分、合、閉合。伴熱帶開始加熱、分離、伴熱帶不加熱,且在設定濕度上限和下限的情況下,微電腦電子芯片自動調節繼電器的分、合,從而達到出風口自動除濕的功能。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結構俯視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結構主視圖。
圖中:1-出風口、2-出風網、3-伴熱帶、4-繼電器、41-導線、5-控制面板、6-電子芯片、7-濕度傳感器。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2,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一種新型數控加熱式中央空調出風口除濕裝置,包括出風口1、伴熱帶3、繼電器4、控制面板5和濕度傳感器7,出風口1內側安裝有出風網2,能夠對出風口1進行防護,防止外物進入到中央空調內,出風網2外側安裝有伴熱帶3,便于對出風口1內側進行加熱,進行除濕,伴熱帶3外側通過導線41電性連接有繼電器4,繼電器4一側安裝有控制面板5,控制面板5內部安裝有電子芯片6,出風口1內側安裝有濕度傳感器7,繼電器4和濕度傳感器7均與電子芯片6電性連接,便于實現自動化除濕的功能。
通過所述伴熱帶3采用220V伴熱帶,便于進行加熱除濕。
通過所述電子芯片6采用ARM處理器,體積較小,處理較快。
通過所述出風網2采用鋁合金材料制成,能夠對出風口1進行防護,防止外物進入到中央空調內,質量較輕,耐用。
通過所述伴熱帶3的寬度為30mm-60mm,便于更好的進行加熱除濕。
工作原理:將伴熱帶3和濕度傳感器7整合在產品內側邊緣,伴熱帶3聯接繼電器4,繼電器4聯接控制面板5,濕度傳感器7聯接控制面板5,控制面板5內電子芯片6通過濕度傳感器7反饋的濕度信號來命令繼電器4的分、合、閉合。伴熱帶3開始加熱、分離、不加熱,且在設定濕度上限和下限的情況下,微電腦電子芯片自動調節繼電器的分、合,從而達到出風口自動除濕的功能。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