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電危害_防治方法)
雖然靜電效應是電學中最早用實驗證明出來的,但在現代工業制程中靜電卻還被視為“無名火”。一般業界對靜電危害防制技術可謂相當陌生,常常發生許多誤解或誤用防制方法而不自知,以致未能防范靜電危害事故的發生。
在大部份工業制程中都會產生靜電荷的累積,輕則使人感到不舒適,重則對人體造成傷害,甚至在易燃性氣體、液體和粉塵的裝卸與輸送過程中,產生火災爆炸事故。尤其在某些具潛在靜電危害的行業,如:化學、石油、涂料、塑料、制藥、食品、印刷和電子等行業,容易有靜電危害產生的問題。
在工作環境中,所有因靜電引起的火災爆炸事件都遵循著相同的程序,如下所述:首先發生電荷分離,然后電荷累積,若電荷無法散逸,則將發生靜電放電,同時可能引燃周圍易燃性物質,而發生火災爆炸危害事件。
許多工業制程常使用導電性甚差的物質,并常有表面接觸、分離和移動的操作,因而產生電荷分離的現象。例如:高電阻值液體的流動或過濾、粉體的研磨、混合或篩選過程、粉體的氣動式傳輸、人員或車輛在絕緣地板上的移動、輸送帶或薄片狀物質在滾輪上的移動等。在上述或類似的制程中都會發生靜電的問題。
當電荷在物體上累積到使電場達空氣的介電強度3MV/m時,就會產生放電現象,將其所儲存的全部或部份能量釋放出來,形成具有光與熱的放電路徑,并可能引燃易爆性物質。根據易燃性物質的最小引火能量(MinimumIgnitionEnergyMIE)數據,可推知靜電放電的能量是否足以引燃該易燃性物質。
近來由于許多設備的零件都使用非導電性塑料,使得設備中某部份金屬的組件、組件、管路、容器或結構形成電的絕緣體,致使電荷逐漸累積至危險程度。典型的例子包括:在塑料管路上安裝金屬漏斗、金屬管路上因非導電性墊圈而使某段金屬管路絕緣、人員因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地板上而使人體被絕緣等。累積在絕緣導體上的電荷產生放電時,會將所有的能量在一次放電中釋放,此類靜電放電稱為火花放電。
一般而言,火花放電可引燃易燃性氣體、蒸氣和塵云。電荷在絕緣物體表面的移動速率甚慢,然而靜電放電的持續時間卻極短,因此絕緣物體蓄積的電荷,不易于單次的靜電放電中全部釋放出來,而可能在絕緣物體表面之鄰近區域發生多次靜電放電。由于電荷和周圍環境幾何形狀之不同,放電型式可分為:電暈放電、刷狀放電,以及射狀放電三種。
一般而言,刷狀放電之能量大于電暈放電。刷狀放電能量足以引燃許多易燃性氣體、溶劑蒸氣及混合物等。在一非導電性薄膜的兩面充滿正、負極性電荷時將蓄積大量電荷,若發生射狀放電其能量足以引燃大多數的可燃性氣體和易燃性粉塵。
在一大筒倉或容器中充滿高電荷粉粒產品的表面發生之輻射狀方式放電,稱為大量粉堆放電。若有易燃性氣體或具有較低最小引火能量之塵云存在時,則有甚大的潛在危害,因此必須設法排除大量粉堆放電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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