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戰霧霾天——空氣凈化器)
自2015年進入冬季供暖期以來,全國范圍內特別是北方的霧霾天氣頻繁出現。在四面;霾伏下,為在室內營造出相對良好的呼吸環境,空氣凈化器成為家電市場的新寵。然而,在2016年新年伊始,;小米空氣凈化器因固態污染物潔凈空氣量和噪聲等問題深陷;質量門后,消費者對國產空氣凈化器的凈化能力和產品質量信心不足,使得空氣凈化器繼馬桶蓋之后,成為又一;海淘熱點。
;海淘的空氣凈化器真的比國產空氣凈化器更安全可靠嗎?筆者以中國專利檢索數據庫中涉及室內空氣凈化領域相關專利文獻為基礎,對涉及室內空氣凈化領域的中國專利申請進行了統計,著重對空氣凈化器涉及的凈化技術進行梳理,從專利技術角度入手,分析;海淘回來的凈化器與國貨之間在技術和質量上是否存在明顯差異。
專利申請數量分析
筆者通過專利文獻檢索發現,截至2015年12月25日,共有1606件專利申請與室內空氣凈化所涉及的相關技術和應用緊密相關。
我國首次出現室內空氣凈化領域的專利申請是1987年,但僅有1件。在隨后的16年時間里,我國相關專利申請量每年僅為10件左右。2003年,室內空氣凈化領域的專利申請量大幅攀升,達到42件。2004年,天氣預報中關于空氣質量的播報內容從大氣污染物轉變為可吸入顆粒物,當年空氣凈化領域相關專利申請量增加到72件。2011年冬天,全國多個地區發生持續大霧天氣,;PM2.5數據監測進入公眾視野。2012年,室內空氣凈化相關專利申請的數量也迎來大幅提升,達到165件。2013年,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將;PM2.5的中文名稱命名為細顆粒物,;PM2.5對人體健康的影響成為關注焦點。與此同時,室內空氣凈化相關專利申請的數量也隨之增加到260件。2014年,該領域專利申請躍升至404件。
通過分析室內空氣凈化領域的專利申請發現,隨著公眾對霧霾關注度的不斷提高,室內空氣凈化設備等防護性專利技術或產品的申請量也逐年增加。該領域涉及A多的專利申請是用于進行空氣調節的設備或元件,如對空氣進行過濾處理、消毒處理的設備或元件,申請量達到712件,這些技術主要運用在目前銷售的空氣凈化設備中。其次,該領域專利申請較多涉及用于把彌散粒子從氣體或蒸汽中分離出來的經過改進的過濾器、過濾元件等,如空氣凈化器中經常需要更換的濾板、濾片,申請量為286件。此外,本領域專利申請還涉及使用化學方式進行空氣消毒、滅菌或除臭的方法、材料或設備。
國貨技術毫不遜色
在我國室內空氣凈化領域的1606件專利申請中,國內申請人提交的專利申請共計1467件,占多數。其中,國內公司的專利申請量為885件,是國內該領域技術研發的主要主體。提交申請量最多的是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為181件。國外申請人主要來自日本、韓國和美國,日本申請人提交的專利申請為95件,其中有67件來自夏普公司。韓國申請人提交的專利申請有29件,主要來自三星電子公司和LG公司。
目前,我國市場上銷售的室內空氣凈化設備主要以能夠凈化空氣中含有的有害顆粒物、細菌的百分比來比拼凈化能力,同時綜合考慮凈化設備的噪聲控制能力。在我國提交的涉及室內空氣凈化設備的發明專利申請大多側重于對空氣凈化設備或空氣凈化設備中能夠實現某特定功能的元件的研發,如起到驅動空氣流通的設備如何抽氣、通過何種方式進行送風等。此外,還側重空氣過濾材料的技術研發,如使用的濾網、濾片、濾液的具體材質的研發等。可見,國內專利申請的技術側重點更加具體化、實物化。
格力公司在室內空氣凈化領域的專利申請共有181件,最早出現在1999年。在181件專利申請中,外觀設計申請為22件,實用新型申請為85件,發明專利申請為74件。由此看出,國內企業在室內空氣凈化設備的技術研發投入方面十分重視,絲毫不遜色于國外公司。格力公司在該領域提交實用新型申請的比例較高,這也反映出其希望通過盡快獲得專利權來占領市場的商業意圖。近幾年,格力公司不斷加大對相關主要技術的研發力度,研發方向更多側重于將空氣凈化功能整合到空調器中。
作為該領域在華專利申請量最高的國外申請人,夏普公司最早在華提交專利申請是2001年。在67件專利申請中,外觀設計申請為29件,實用新型申請為12件,發明專利申請為26件。不難發現,夏普公司的專利申請中,有近一半側重于外觀設計申請??梢姡諝鈨艋a品是否美觀是除凈化和噪聲外吸引消費者的另一因素。而在相對能夠體現申請人技術研發能力的發明專利申請及實用新型申請中,夏普公司側重于研發采用負離子方式對室內空氣進行凈化的技術,同時也涉及室內空氣凈化設備的噪聲檢測、濾網監測、氣密性監測等方面。
從室內空氣凈化相關專利申請數量以及專利申請技術側重方向來看,國內申請人無論從專利申請的數量還是質量,都有相當程度的積累,室內空氣凈化設備的技術成熟度較高。從國內外主要申請人在室內空氣凈化設備領域的專利申請情況對比來看,在室內空氣凈化設備涉及的核心技術,如凈化能力和噪聲控制等方面,國內申請人的研發和投入并不比日本、韓國等國外申請人遜色。相比較,國內申請人的專利申請起步更早,提交發明專利申請和實用新型申請數量的比例相對較高,在設備功能集成度方面的研究也相對較多。